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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捷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7.63%股权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16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标的名称

常州捷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7.63%股权(对应25.7239万元出资额)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01GQ20190007

挂牌起始日期

2019年5月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19年6月20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标的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常州捷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路108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JINTAO ZHANG

成立时间

2012年12月20日

注册资本(万元)

337.142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20411058696274X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

药物中间体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捷思英达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44.91

2

张军波

14.41

3

霍尔果斯凯风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42

4

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63

5

常州产权交易所

7.63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9.585246

-9.585246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2.651045

-0.21268

12.863725

审计机构名称

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9/03/31

0

-0.106223

-0.106223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1.596022

-1.16148

12.757502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8/11/30

0

-9.106545

-9.106545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5.919792

2.577366

13.342426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苏中资评报字(2019)第4002号

评估基准日

2018年11月30日

核准(备案)号

02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15.67

2.58

13.1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万元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801号常州科教城创研港1号楼B1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204125822768311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7.6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63%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关于挂牌转让所持常州捷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投审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常州捷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7.63%国有股权上市交易的批复》

(常国资[2019]13号)


转让方承诺

--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否,详情见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常汇会审[2019]第114号审计报告,常州捷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原股东捷思英达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原员工仍由标的企业继续聘用。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
2.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
3.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9]第4002号评估报告中保留意见如下:

(1)本次评估利用了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4日出具的苏公C[2019]E7001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2)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账面记录的固定资产均无实物,本次评估值为零。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主要为3项专利申请权,由于被评估单位不再经营相关业务,故本次对其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评估为零。

(3)被评估单位承诺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等影响评估结果的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我们通过履行访谈、核查等评估程序后,也未发现被评估单位存在或有负债事项和对评估结果有影响的重大期后事项。

4.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5.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6.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常州产权交易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8.竞买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9.客户如有保证金融资需求,可申请保函产品-交E融,详情请咨询:唐先生051985580376。
10.客户如有成交款融资需求,可申请贷款产品-产权贷,详情请咨询:唐先生0519-85580376。  
11.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及常州产权交易所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12.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常州产权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3.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常汇会审[2019]第114号、苏公C[2019]E7001号);
(2)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9]第4002号);
(3)法律意见书;
(4)标的企业2019年3月财务报表;
(5)标的企业公司章程;
(6)关于职工安置情况及债权债务情况的说明;

(7)《常州捷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190.48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系统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

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付清交易价款、服务费后,产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的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完成后,转让方凭工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产交所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节假日除外);

2.资料查阅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1102室。

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常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不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股东须按公告规则参与项目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行权方式如下:
(1)原股东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
(2)原股东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延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股东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股东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19年6月20日17:00前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于当日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常州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原件);
(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
(4)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
(6)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7)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8)常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2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其他竞买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

服务费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1.如采取直接签约方式成交,缴纳服务费4809.6元;
2.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缴纳服务费20048元+竞价溢价部分的0.6%;
3.受让方须在常州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书(样稿).doc

保密承诺(样稿).doc

产权交易合同(样稿-龙城英才).pdf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侯先生0519-86601526  陈女士 18168815637

技术支持

0519-89890395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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