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民发〔2012〕30号
各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委统战部、民宗局:
在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常州市参演的民族舞剧《格桑花·茉莉花》,一举获得会演最高奖——“剧目金奖”,同时还获得了“最佳编剧奖”、“最佳演员奖”、“最佳新人奖”、“导演奖”、“音乐奖”、“舞美奖”和“演员奖”等奖项。受到了国家民委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省政府为参演剧院记集体二等功。
舞剧《格桑花·茉莉花》确定为我省参演剧目后,中共常州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按照努力推进民族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的总体要求,抓住机遇、靠前指导、加强协调、精心组织,与主创团队和演职人员一道,反复修改排练,不断升华主题,终于推出了这部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表现藏汉血脉相融,汉藏一家亲的民族团结重大主题舞剧。这次文艺盛会,全国各地都把参加会演并取得优异成绩,作为充分展示文化事业发展成果、展示地方文化软实力、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的重要机遇。参加会演的团队强手如林,节目质量普遍很高,奖项评比竞争激烈。面对严峻的挑战,中共常州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本着对我省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高度负责和为江苏人民增光添彩的主人翁精神,开拓进取、迎难而上,做了大量艰苦细致而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省统战和民族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进一步褒扬先进,推动我省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决定给予常州市委统战部、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通报表彰。希望全省统战部门、民族工作部门,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为进一步挖掘、传承、弘扬我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江苏省民委
2012年10月17日
抄送:常州市委、常州市政府
江苏省民委办公室 2012年10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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