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 为了加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水平和技能,确保宗教领域消防安全,我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常州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予以发布,望各单位联系实际贯彻落实。此前发文(常民宗〔2012〕36号)与本文内容有出入的地方,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 《常州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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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州 市 公 安 局 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