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溧阳市气象局,市局气象台、观象台:
为确保今年汛期各项气象业务顺利开展,促进汛期气象业务服务工作,按照中国气象局和省气象局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有关监测网络、预测减灾和应急处置等业务规定,决定在4月18-19日开展全市基本气象业务汛前检查,现印发《2007年全市基本气象业务汛前检查方案》。
请各业务单位按照《2007年全市基本气象业务汛前检查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执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消除隐患,保证全市汛期气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07年全市基本气象业务汛前检查方案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
2007年全市基本气象业务汛前检查方案
为促进全市汛期气象业务服务工作,防灾减灾,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平稳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市局决定在4月18-19日开展全市基本气象业务汛前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组织和方式
检查工作由市局分管领导带队,市局业务法规处组织,有关业务单位参加。具体如下:组长由臧晓钟纪检组长担任,成员有贺建忠、孙玲萍、焦振峰、刘文伟、王国强、李鹤鸣、王富强。时间安排:18日上午市局气象台,18日下午观象台,19日上午溧阳市气象局,19日下午金坛市气象局。检查采取听汇报、实地检查和交流讨论等多种方式了解实际情况,发现汛期工作组织领导以及监测网络、预报与服务、应急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二、检查重点
针对业务化装备、日常业务服务运行系统、汛期值班、灾情收集、应急响应等业务能力和流程建设,重点检查:思想认识到位,技术装备到位,岗位责任到位,规章制度到位,领导值班到位的情况。
●组织机构
1、汛期气象服务领导小组人员落实及领导值、带班制度和岗位职责;
2、汛期气象服务各业务单位中值班人员落实情况,各具体岗位的值、守班制度和岗位职责,特别是应对突发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服务、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地面观测业务
1、本站地面气象观测设备;
2、本站观测设备备件情况;
3、有关观测仪器是否合格(是否超检、使用许可证等);
4、测报人员对新业务规范和汛期业务制度的掌握情况,观测员对自动化设备维护、故障处理和在应急情况下人工补测和发报的能力;
5、通讯状况,通信线路和备用线路的状况;
6、探测环境保护、观测系统供电和防雷系统情况。
●通信系统
1、各业务单位通信网络畅通,网络安全措施(包括防病毒处理系统)情况;
2、通讯网络系统的应急备份设备、线路、电源和应急处置预案;机房所在建筑物的防雷措施,接地情况;
3、业务人员业务操作熟练,知晓应急处置流程的程度;
4、省—市—辖市会商系统运行情况;
5、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运行状况;
6、9210单收站运行正常,信息接收通畅的情况;
7、具有自动站、中尺度站、酸雨监测等资料的收集和上传的监视系统,资料传输通畅;
8、在台风等重大灾害性天气发生前,能按有关规定启动应急加密观测、资料传输;
9、市内Internet网、宽带网、电视会商系统建设情况;
10、各种资料的质量控制、共享和应用服务情况。
11、汛期气象影视节目制作系统的运行、保障情况。
●技术装备保障
1、市气象技术装备业务能力建设情况,汛期前对全市各类气象技术装备进行计划检修、巡检落实情况;
2、气象技术装备和维修需要的仪器仪表、工具和元器件、部件储备落实情况;
3、市级消耗器材的储备和供应保障情况;
4、技术装备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
5、技术装备应急维修情况。
●天气业务
1、国家级数值预报、中短期天气预报指导产品接收与应用情况,本市指导预报产品制作、下发和应用情况;
2、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业务系统、流程建设、运行和改进情况,其短时临近预报产品制作、发布情况;
3、区域灾害天气联防情况,包括区域联防制度建设、重大天气会商、信息通报等情况;
4、精细化要素预报业务开展情况,包括预报的时空分辨率,预报制作、发布频次与发布渠道等;数值预报产品释用技术方法开发与应用等情况;
5、预报检验评估及灾害天气过程预报总结分析工作落实情况; MICAPS V2.0业务平台使用及本地化开发情况;
6、天气预报业务系统运行情况;天气预报指导产品下发情况;
7、重大气象灾害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业务情况;
8、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9、决策气象服务平台、监控系统、数据库建设和公众气象服务(电视、电话、网站、报纸、短信)发布情况;
10、卫星、雷达、自动站等新型气象资料在天气业务中应用情况;雷达定量估测降水业务开展情况;
11、在台风等重大灾害性天气发生前,能按有关规定下发应急加密观测和传输指令,启动和及时终止应急加密观测、资料传输;
●气候业务
1、国家级常规气候业务指导产品和动力气候模式预测产品接收和解释应用情况;
2、月、季气候影响评价开展情况;
3、重大气候事件监测和总结开展情况。
●气象服务
1、决策气象服务周年方案与工作流程是否根据新要求进行修改;
2、对当地党政部门防汛防旱工作动态掌握情况;
3、气象灾情收集上报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4、对重大气象灾害进行现场调查方案制定、评估方法建立及执行情况;
5、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流程和发布情况;
6、重大天气气候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及制度制定情况;
7、公众气象服务(电视、电台、电话、网站、报纸、短信)信息发布情况;
8、决策气象服务产品涵盖多轨道业务情况
●应急处置
1、是否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明确主管领导;是否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和应急管理队伍,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和任务。
2、是否熟悉或了解本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预案、相关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保障预案、气象部门内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及配套操作规程。
3、在气象部门与政府及其他部门之间,是否建立了突发事件协作防御及处置机制;是否建立和完善联动响应机制,制定流程,组织演练。
4、是否制定了汛期24小时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制度和局领导带班制度;是否加强值班培训,有确定的应急联系人;应急联系电话或值班电话24小时保持通畅,传真机、值班email、notes等能正常连通。
5、是否建立了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今年以来重大事件信息报送有无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三、检查要求
各相关业务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业务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从业务实际出发,各项制度、流程、方案、预案等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通过自查切实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并准备好书面和电子版的业务情况汇报材料,积极配合各项检查工作。检查情况将在全市汛期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
四、其他事项
1、请检查组人员于18日上午9时前到市局报到。
2、检查组人员的差旅费用由所在单位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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