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转发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各辖市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现将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卫老健〔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卫老健〔2020〕1号)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