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常州市健身气功交流比赛的通知 | |||||||||
各辖市、区体育局(文广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 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进一步打造“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活动品牌,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研究,定于2017年4月下旬举办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常州市健身气功交流比赛。请各单位按照竞赛规程要求,认真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附件:1.2017年常州市健身气功交流比赛竞赛规程 2.2017年常州市健身气功交流比赛报名表 常州市体育局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 2017年常州市健身气功交流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常州市委610办公室 常州市体育局 常州市反邪教协会 常州市体育总会 常州市健身气功协会 二、承办单位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常州市新北区反邪教协会 常州市新北区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 常州市新北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常州奥体新北(春江)全民健身中心 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健身气功协会 四、时间地点 2017年4月23日下午1:30,常州奥体新北(春江)全民健身中心广场(赣江路298号)。 五、交流比赛项目 健身气功·大舞。 六、参加单位 各辖市、区体育局(文广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负责组队参加。 七、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报参赛队伍2支,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由运动员兼)、个人比赛队员4人、集体交流展示队员20人。 (二)运动员须身体健康,学生、在职、退休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并在活动之前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八、竞赛办法 (一)评判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制定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作为评、扣分标准。 (二)功法比赛以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编制的教材和监制的录像光盘中的动作为规范。 (三)先进行集体比赛,再分组进行个人比赛,分别计分。 (四)比赛伴奏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集体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健身气功·大舞原版带口令词的音乐,时长14分钟,个人比赛音乐用缩编版无口令词音乐,时长7.5分钟。 (五)运动员须按照要求入场、退场,并在听到上场点名、完成比赛以及裁判长示分后入场、退场。 (六)参赛服装以太极服中式服装为主。每个队伍服装颜色须相对统一,鞋为健身运动类鞋,式样统一。 (七)评选奖项 1.集体赛评选优秀奖、优胜奖和组织奖,颁发奖牌。 2.个人赛评选一等奖10名、二等奖18名、三等奖28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九、报名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于4月7日前上报至常州市体育局群体处,同时报电子版报名表。联系人:丁树俊,电话:67883016;李志燕,电话:13915078258。报名后不得擅自更改或无故退出。 (二)报到。各代表队自行到常州奥体新北(春江)全民健身中心广场报到。
(三)乘车路线。火车站南广场乘18路(往春江公交中心站方向)到赣江路与祁连山路站下车,步行250米即到。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