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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
各辖市、区卫健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监督〔2020〕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组织、协调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好随机监督抽查任务。 二、各地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当地政府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对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三、各地和市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方案要求,通过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按时上报《通知》附件1-4的相关信息。请各地分别于2020年7月6日前和11月16日前将半年情况报告和全年情况报告报送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杨琴亚,18912315726),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后形成报告向我委提交。 2020年随机监督抽查各专业联系人: 学校卫生监督:童玲 85786795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杜康85786795 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监督:惠高云85786795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钱群梅81237896 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周燕81237796 医疗卫生、血液安全:黄玉敬86682977 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刘珺伟 86672952 计划生育:张淑芝 86670919 (此页无正文) 附件: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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