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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12•1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活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12·1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活动安保工作的总体部署,做好国家公祭活动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现制订印发《“12·1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活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1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活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12月8日 附件 “12·1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活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12·1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活动安保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力配合南京市政府做好国家公祭活动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根据省厅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管理机构要以保障国家公祭活动期间交通运输安全、有序运行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充分借鉴南京青奥会安保的成功经验,按照“属地为主、分级指挥、部门协作、整体联动”的原则,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为国家公祭活动的成功举办提供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目标 构建国家公祭活动期间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机制,做好市内进宁长途客运班车源头安检工作,督促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做好道路交通远端分流和安全保障工作。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加强行政执法、源头管控、资金投入、科技支撑、宣传教育、部门联动等工作措施,确保国家公祭活动期间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稳定、规范有序,公路、水路、港口、航道等主要交通基础设施畅通完好。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国家公祭活动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国家公祭活动安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小勇局长 副组长:黄开进委员 成 员:局安全处、办公室、港口处、公路处、运管处、地方海事局、航道处、质监站、公交集团、机场集团、常运集团、产业集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处,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四、重点范围 道路运输:经营线路有一端在南京辖区的道路客运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以及运行所经的汽车客运站;往来于南京的道路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含押运员)以及运行所经的货运站(场)。 公共交通:全市公交营运车辆、从业人员。 水路运输:进出南京内河水域的船舶、人员以及运行所经的港口、航道、码头。 交通基础设施:主干线公路、桥梁、港口、码头、航道、船闸等。 五、任务分工 公路部门:强化公路基础设施养护管理,确保公路畅通。一是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以及相关大桥进行检查,确保技术状态良好;二是配合做好道路交通远端分流工作;三是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对于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应尽量避开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安排;四是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的管理力度;五是加强重要路段、节点的行政执法和路域环境整治,确保安全、美观、舒适;六是落实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运管部门:强化源头监管,督促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加强道路客运“三关一监督”;二是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源头管理和GPS动态监控;四是健全和完善客(货)运站、危险品运输等安全保障机制以及安全应急预案;五是对进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规定实施电子路单报备制度。 港口部门:加强港口码头、储罐区的安保和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海事部门:加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力保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内河辖区不发生水上交通责任事故以及由船舶导致的水域污染责任事故。一是做好全市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在部署启动阶段开展专门的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大对旅游船、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的监管力度。国家公祭日活动期间,对风景游览区旅游船舶实行日签证;对拟驶入南京内河的危化品运输船舶实施100%实船签证,并要求GPS、AIS、VHF有效使用;三是进一步完善水上安保应急预案,做好职责范围内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公交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和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明确负责实施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落实防范措施。要全面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坚持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为核心工程,按照公安、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其他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本条线安全生产和社会综治各项工作的监管,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影响社会事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包车客运企业对目的地与途经地为南京的跨市旅游包车业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网上业务申请,规范填报相关数据,提供真实信息和资料。要加大审查力度,对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立即暂停其业务审核并督促整改。国家公祭活动期间,进宁运输车辆驾驶员与运输企业、运输企业与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签订入宁车辆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是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监管。要督促运输企业选派责任心强、技能优良的驾驶员执行进宁运输任务,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有进宁线路的客运企业要强化驾驶员行车前安全告知制度的执行,制定预防驾驶员疲劳驾驶措施,合理安排驾驶员休息。 三是强化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国家公祭活动期间,要严格执行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制度,严禁车辆技术性能达不到一级的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龄年限超过5年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得从事进出南京爆炸性物质运输,超过7年的不得从事进出南京剧毒品、放射性物质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安装标志、标识的禁止进入南京。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面实行电子路单报备制度,出车前及时将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货物、流向等信息上传至省信息平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全程配备押运员,切实加强运输途中监管,严防危险货物途中丢失和流入非法渠道。 四是强化道路运输动态监控。要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长途班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的实时监控。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配备专门人员利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对车辆运营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坚决禁止在客运站以外上下旅客、装卸行包,严防不法分子故意逃避上车安检和落客安检,严防车辆超员,并将天气、路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向驾驶员通报。凡是存在监控体系不完善、监控制度不落实的企业,都要作为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同时,利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加强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是要全面开展对公交、出租汽车企业的安全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检查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的建立和落实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到“零容忍”,提出明确整改期限,落实好整改措施,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遗后患,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 (二)强化客运站安全检查,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职责 要督促省内各客运站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把好行包托运、检票口、出站口、发车区、停车场、车辆例检处等重点岗位和关口的管控。严格危险品检查,所有一、二级客运站都要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对旅客携带的行李和托运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查,一件不漏,特别要重视小件快运物品的安全检查,严防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严禁无票旅客和无关人员进入发车站台,对候车区、停车场实行封闭管理,加强站区巡查,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应装设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公安110报警联网,加强实时监控。各地要加强汽车客运站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要落实挂牌整改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强化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养护管理,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一是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政、养护巡查以及高速公路养护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置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病害,保持公路及公路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保洁工作,保持畅、洁、绿、美的行车环境。国家公祭活动期间除公路应急抢通施工外,尽量不新开公路养护及改扩建工程,最大限度保障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公路交通需要。做好公路收费站运行秩序维护工作,加强收费监管,保障收费站区的通行环境。加强服务区的经营管理和监管,杜绝交通违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完善公路交通分流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国家公祭活动总体交通组织方案,确定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公路重点通行线路,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道路远端分流与交通限行管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家公祭活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抢修设备的维护。根据国家公祭活动公路交通保畅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演练。 三是做好路网运行信息采集发布和突发事件处置。公路部门和信息中心要进一步做好与公安交管、气象等部门以及相关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路网运行的情况与信息。要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交通运行信息、突发事件信息、恶劣天气预警信息等的采集、汇总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交通阻断信息的上报工作。一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出现交通拥堵,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路网调度和远端分流,引导车辆分流绕行,恢复公路正常运行。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单位要以道路客运、旅游包车、旅游船、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建设等为重点,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整治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上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储罐与压力管道、公路水运施工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七、时间安排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12·1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活动安保工作自11月27日启动,12月15日结束。全市国家公祭活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11月27日至12月5日) 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国家公祭活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12月6日至12月15日) 按照部署,全面实施国家公祭活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各项措施和协调配合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做好“12·1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活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本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开展。 (二)密切协调配合。要充分借鉴南京青奥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成功经验,加强沟通协调,需要市局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进宁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安检以及道路管控等工作。 (三)开展安保督查。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市局将对重要交通枢纽、重点运输环节和重点危化品运输企业等开展安保工作督查检查。各单位也要加强督查检查,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