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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业企业 污水处理系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 |||||||||
各辖市、区安委会,常州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21〕35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结合《常州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常安办〔2021〕14号)要求,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我市污水处理系统安全防范工作。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业企业 污水处理系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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