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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有效推进“护薪”行动全力提高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质效的通知》的通知 | |||||||||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法院、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家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江苏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有效推进“护薪”行动全力提高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质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4号)转发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创新服务方式,完善联动机制,有力推动农民工“护薪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关于有效推进“护薪”行动全力提高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质效的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州市总工会 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常州市企业联合会 常州市企业家协会 2019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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