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危运企业经营条件及其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工作的通知 | |||||||||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各危运企业: 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道路危运企业经营条件及其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通过全面摸底、承诺倡议、检查执法、深入治理,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清理不合规企业、车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发展。 二、审验时间 我市2020年度道路危运业户、车辆年审工作于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其中:道路危运业户审验采取上门方式,时间从2020年1月3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危运车辆审验结合车辆检测频率一并进行。 三、审验范围 纳入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管理的业户、车辆。 四、考核及审验内容 (一)企业年审内容 危运业户审验工作将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管理要求实施,年审内容: 1.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工商营业执照 2.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3.符合要求的停车场地; 4.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5.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车辆年审内容 车辆年审结合车辆检测频率一并进行,带齐相关材料在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直接审验。审验内容包括: 1.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 2.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专用车辆标志的配备情况; 3.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配备情况。 五、审验所需材料 (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道路危运运输业户审验申请表; 2.道路危运运输业户年审意见书;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二)道路运输证 1.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表; 2.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原件; 3.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告(挂车除外); 4.24小时内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上线(挂车除外); 5.道路危运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原件、复印件(保险范围与经营范围相适应); 6.应急处理器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专用车辆标志的配备清单和照片;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六、相关要求 (一)年度审验工作是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管理部门及危运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年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年度审验工作中,各级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运输经营业户。 (三)做好基础信息的统计工作。各级管理部门要通过此次年审,准确掌握各危运业户、车辆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各类基础管理台帐和档案,并及时校对更新“运政在线”系统中的数据。 (四)各运输业户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各辖市(区)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初审合格后,在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和日期,并加盖印章;市区业户自行在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和日期,并加盖印章。 (五)各危运企业要积极做好违章车辆的处理工作,不得因违章未处理而影响考核及年审工作的正常进行。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