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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级短缺药品承储企业遴选公告 | |||||||||
为积极应对新形势下药品短缺问题,缓解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矛盾,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常卫药事﹝2018﹞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大型药品流通企业中遴选新一轮市级短缺药品承储企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公开遴选,确定规模较大、管理先进、配送及时、诚信经营的药品流通企业为市级短缺药品承储企业。 二、承储条件 1.承担本市药品配送工作的流通企业。 2.药品配送规模较大,且服务优、诚信好。 3.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愿意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流通企业。 4.具备短缺药品承储应急预案。 三、提供材料 参加遴选的流通企业应根据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企业资质类相关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印章,原件备查。 2. 2019、2020两年企业盈利情况。 要求: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印章。 3. 现代化仓储信息管理系统(WMS)、药品仓储自动温湿度监测系统、无线射频系统(RFID)等现代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要求:提供项目建设及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近三年诚信经营,无重大违法失信情况。 要求:提供企业信用审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5. 具有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短缺药品承储应急预案。 (二)企业经营相关材料 1. 2020年企业销售情况。 要求:提供相关报表,加盖单位印章。 2. 企业经营品种情况。 要求:提供企业经营品种、规格数量等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印章。 3. 医药物流中心仓库面积及冷藏库、冷藏车、运输车辆等一览表。 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供相关部门核查。 4. 2020年度医疗机构网上采购配送率。 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5. 2020年度配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数量。 要求:提供相关医疗机构名称等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三)其他材料 1. 材料真实性承诺。 要求:书面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格式见附件1)。 2. 2021年短缺药品企业储备目录 要求:企业根据自身承储能力和优势,填报能提供储备的短缺药品品种目录(见附件2),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 联系人资料。 要求:提供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以上材料请申报企业于5月28日前提交至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联系人: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药保障处 王斌 电话:0519-85682623。 附件:1. 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