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气象局,市局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
根据《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常发〔2020〕9号)、《常州市2020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常办〔2020〕27号)、《关于印发2020年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常协调小组〔2020〕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气象行政服务“放管服”改革,从2020年9月起实行施放气球活动行政许可秒批秒办服务,进一步向“轻审批、重监管”转变。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施放气球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防止麻痹松懈思想,把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严防施放气球活动影响航空飞行安全或发生安全事故。
建立施放气球活动日常巡查制度,并填写巡查记录表。一是由气象行政执法支队安排执法队员做好日常巡查工作,每周常规巡查不少于2次。二是执法人员在防雷执法、气象执法检查过程中,应统筹兼顾巡查施放气球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上报市局服务与社会管理处;三是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施放气球活动专项巡查执法。
二、确保净空区安全
将机场、高铁等净空区域地图录入审批系统,提醒申报人比对。广泛开展宣传,让公众了解常州机场净空区域、铁路沿线净空区域范围,以及飞行安全和高铁安全的重要性。通过气象窗口行政许可告知承诺,气象执法人员现场普法等措施,确保净空区域禁止施放气球。执法人员应重点检查施放气球地点是否在净空区域以外,杜绝在净空区域内升放气球。
三、联动执法加强培训
加强组织施放气球资质单位学习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常州市政务网施放气球活动秒批秒办手续和流程,强化对常州机场净空区域、铁路沿线净空区域重要性的认识,自觉遵守净空区域规定,落实企业施放气球活动安全主体责任。执法人员要查看电子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检查实际施放气球地点、数量与申请是否相符,核对所有活动信息。与城管部门保持施放气球行政许可信息互通,适时开展联动执法。
四、完善执法检查装备
各单位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氢气等易燃气体检测仪,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按照规定安全流程,收集气体进行检测,如发现为氢气等易燃气体时,由施放气球的单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妥善释放氢气,责令中止施放气球活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五、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人员应严格执行《常州市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常州市气象部门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等文件规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执法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创新监管方式,对轻微违法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予以纠正。施放气球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同时大力宣传气象法律法规和施放气球安全知识,使企业不断增强守法意识,提高施放气球安全水平。
常州市气象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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