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烟草公司常州市公司关于县级行政区营销部更名及新名称启用的通知
各辖市(区)营销部、市公司各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确立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行为准则,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建立母子公司体制改革的批复》(国烟法〔2006〕)和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变更全省烟草商业系统县级行政区营销部名称的通知》(苏专法〔2009〕148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对所属县级行政区营销部名称进行了统一变更。江苏省烟草公司常州市公司××营销部名称至2009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自2010年1月1日起对外统一启用新名称:常州市烟草公司××分公司,并同时启用新公章。请各辖市(区)营销部认真做好公文名称更改、电子印章维护、相关证件变更以及对外联络等新名称启用前的各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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