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气象局,市局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为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气象部门实际,制定了《常州市气象局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气象局
2017年7月14日
常州市气象局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气象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坚持依法履行气象部门公共安全管理职能,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中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中介服务机构技术评价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分级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着重强化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坚决杜绝“零处罚”等没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现象,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检查到位、建议到位、整改到位、查处到位。
二、检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采取随机抽查、定向检查、专项督查和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对被举报投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单位进行定向查处;对省局和各级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做好专项督查。积极与安监、行业主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三、着重开展防雷重点单位安全检查
加强对防雷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市局执法力量实际情况,对易燃易爆危化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防雷重点单位进行集中性专项督查,在检查中要督促防雷重点单位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严格履行防雷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健全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等。具体检查防雷重点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防雷安全工作的机构、职责、人员、经费、制度、应急预案、防雷装置检测及整改等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内容。对检查中发现防雷安全隐患的,检查人员要出具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对没有按时整改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启动行政执法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绝不姑息。
加强对新(改、扩)建易燃易爆建(构)筑物单位的定向检查,积极与雷电高风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进行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雷电灾害安全隐患。
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对防雷检测资质单位资质管理、人员编制、技术人员资格和检测方法、检测内容、检测结论等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防雷装置检测现场进行随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现象进行行政处罚。
四、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市局服务与社会管理处加强对气象执法检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完整规范的执法检查规章制度,做到执法检查有计划、有记录、有案卷、有总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执法检查程序合法、方式得当,无论对被检查单位采取何种处理,均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在《常州市气象局行政执法记录表》中记录清楚,重大行政处罚需由集体决定,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上报。建立健全执法检查案卷管理制度,及时建档,做到一案一卷。行政处罚事项需接受常州“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流程监督和市信用办“双公示”要求进行公示。
五、有序推进信用管理工作
根据《常州市气象局社会法人失信行为惩戒实施细则》,建立对社会法人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等一系列制度。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定期梳理信息报告当地政府并抄送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向政府信用平台推送失信信息。要根据违法违规失信的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分别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对失信者实行失信处罚等惩戒措施,通过部门合作形成监管合力,不断降低安全生产管理和行政执法成本,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六、开展防雷安全普法教育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夏季为雷电易发多发时段,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对雷电防护知识的宣传力度,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同时,开展防雷等气象灾害防御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尤其要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做好防雷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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