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局(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烟党〔2017〕159号文件精神,对市局(公司)部分内设机构作如下调整:
1.市局(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处[机关党委(总支)、工会办公室]调整为党建工作处。设立群团工作处,群团工作处、机关党委(总支)、工会办公室与党建工作处合署办公。
2.市局(公司)监察处调整为纪检监察处。党组纪检组与纪检监察处合署办公。
江苏省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