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交通运输部、江苏海事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进行编制。本年报中相关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haisufink.com)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文源路2号;邮编:213022;电话:0519-81576840;电子信箱:czmsagk@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工作作为局重点工作之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开展,稳步推进,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
2014年,我局结合海事监管工作实际,根据《江苏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订了《常州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定,落实了部门预审、保密审查、法律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的机制,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可能涉及行政相对人隐私的有选择地公开”,在制度上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规范性。为明确操作规程,制订了《行政执法政务公开作业须知》,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事收费项目政务公开的通知》、《交通部海事局关于做好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作业须知进行了及时的修订。
(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开方式
2013年以来,伴随常州海事“处改局”、“三定”机构变化、部分事权运行模式调整、停止征收部分事业性收费等政务变化,我局第一时间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大厅和各办事处的触摸屏等渠道进行了信息公开。通过落实《海事政务中心外观形象、标志及内部设置标准》,统一规范我局政务中心和各办事处设置,统一政务公开栏、宣传板和资料栏、工作人员岗位铭牌等,规范向社会和行政相对人公布有关海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提供各类信息;同时,通过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帐号,定期推送相关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常州海事局门户网站
2014年我局门户网站围绕辖区水上安全监管重点,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截至2014年12月31日,局门户网站发布新闻动态类信息1306条,主动公开文件类政府信息384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56条,局门户网站已成为公众了解我局政府信息的首要窗口。
2.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为便于广大行政相对人,我局在政务中心、指挥中心、录安洲办事处、港区办事处、德胜港水上执法基地设置了触摸屏供其查阅相关信息。2014年共更新信息976条,涵盖机构设置、执法人员信息、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立案情况、处罚结果及事故调查报告等与船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
3.政务微博
2014年,通过政务微博推送信息382条,主要涵盖辖区天气信息、灾害天气预警信息等。
4.微信公众平台
2014年通过微信公众帐号推送信息246条,主要涵盖我局的日常工作动态、重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等。
5.其他
2014年,通过互联网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主要领导参加江苏局网站在线访谈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5篇,通过纪检QQ群、微信平台回应相关事件80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收费情况
201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受理1件,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未发生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事项。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项。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方向
(一)存在问题
201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拓展,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单位各部门相关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方向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探索行政决定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对海事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组织保障,做好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持续业务培训工作,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部门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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