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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全市气象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466006359/2021-00034
主题分类:文秘工作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气发〔2021〕4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气象局
产生日期:2021-09-09 发布日期:2021-09-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全市气象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常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全市气象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气象局,市局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根据省、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订全市气象部门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坚持深化气象行政服务“放管服”改革。规范防雷安全执法行为,着力解决防雷安全隐患问题。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常州市气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 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从常州市气象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采取区域定向与行业定向相结合方式抽取检查对象的,可以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比例。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按照“全程留痕、责任可溯”要求,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和工作台帐归集,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上传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的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根据省气象局、市政府相关专项检查部署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相应的专项检查方案。要按照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

(三)严格责任落实。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促进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公平、有效、透明,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1.市气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市气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3.市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指引

市气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市气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市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指引

常州市气象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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