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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气象局2019年法治气象建设工作总结
索 引 号:466006359/2020-00002
主题分类:文秘工作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气象局
产生日期:2020-01-31 发布日期:2020-01-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气象局2019年法治气象建设工作总结
常州市气象局2019年法治气象建设工作总结


常州市气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江苏省气象局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江苏省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强化依法行政体系建设,依法履行职责。现将2019年气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气象法治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局主要领导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为主管责任人,局内设职能处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责任人。日常管理工作归口市局服务与社会管理处,主要负责气象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气象行政审批、气象行政执法监管和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等依法行政工作。

出台《中共常州市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订“常州市气象法治建设任务分解表”,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和时间进度,争取到2020年,全市气象部门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部门。

制订印发《2019年常州气象部门普法工作要点》,对全年依法行政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明确目标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制订了《中共常州市气象局党组工作规则》、《常州市气象局工作规则》等工作规则,工作规则依法依规界定了重要事项及其范围,明确了重要事项议事程序。建立了党组工作、党组会议、监督及责任追究、民主决策、政务公开等制度,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分工负责。

落实《市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制订《常州市气象部门聘用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和义务。围绕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政策、重点矛盾纠纷,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两法衔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综合培训和指导等方面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政策文件、合作协议和经济合同等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

三、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常州市气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常州市气象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严格遵守《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动态细化《常州市气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公正得当。严格执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案卷,做到一案一卷,行政许可案卷多次被评为“常州市十佳行政许可案卷”,同时还获得“行政许可案卷优秀部门”称号。

(二)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逐步完善以市局为主、县局配合、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市局服务与社会管理处为内设法制机构,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市局气象行政执法支队),中心主任兼行政执法支队长,市局有执法证人员11名,行政复议人员2名,专项经费纳入预算,做到机构、人员和经费“三落实”。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履行气象部门法定职责,积极推进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常州市气象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通知对事中事后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措施、和监管对象等进行明确规定。制订《常州市气象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暂行办法》、《常州市气象局社会法人失信行为惩戒实施细则(试行)》和《气象服务行业涉建中介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促进气象法治建设。

(四)建立行政监督和问责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时刻把作风建设摆在前面,融入日常,运用好“四种形态”,经常性做好教育、提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和审计等对气象工作的专门监督,对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和整改。修订完善《常州市气象局工作规则》、《中共常州市气象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具体实施办法(暂行)》、《中共常州市气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纪检组与科级干部约谈制度》、《常州市气象局信访工作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10多项管理制度,理清职责,建立问责、纠错机制和行政督查制度,不定期开展行政监察。

(五)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建立《常州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常州市气象局局务公开工作制度》、《常州市气象局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逐步将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将制度文件、行政权力清单、职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等在市政府网站和相关平台主动公开。       

(六)建立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制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在制度规定中明确把学法用法作为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在2019年度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中,专题安排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内容。结合党组中心组、局办公会议学习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上级政策文件和气象法规等,以自学、集中学习、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和廉政教育等形式多样化开展法制学习教育,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年底召开全局职工大会,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活动。

(七)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市气象局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 警示教育活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万名党员干部学法考法”等系列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组织开展普及防雷安全法律法规 、普及雷电灾害防御知识“双普及”进企业活动。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生产企业“防雷安全知识培训”活动。

四、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一)强化气象灾害安全生产监管

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要求各级气象、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提高气象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气象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气象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就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排查工作、组织开展防雷安全监管专项行动进行工作部署。

1.加强防雷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制定印发《2019年常州市重点单位防雷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关于开展武进区重点单位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执法检查目标任务,对全市400多家危化品企业进行全覆盖行政执法检查。按照江苏省气象局《江苏省防雷行政检查统一文书格式》《江苏省防雷重点单位现场安全检查流程》要求,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建立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监管QQ群,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

根据年初制定的《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重点企业防雷检测全覆盖,做到应检必检。牢记五个不放过:(1)应装未装不放过。(2)应检未检不放过。(3)拒绝整改不放过。(4)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5)检测质量有严重问题不放过。

建立健全常州市防雷检测中介机构诚信企业库。7月召开防雷检测中介机构会议,印发关于防雷中介机构检测报告专项治理的通知,摸清底数、明确责任,狠抓防雷检测中介机构检测质量。截止2019年底,已登记在册的防雷检测中介机构共有27家。

根据《中介机构防雷检测报告专项治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对防雷检测中介机构防雷检测报告专项治理行动采取“双随机”与“现场跟踪监督”执法检查相结合方式,采取市区县联合执法,配置防雷检测技术专家,分组分阶段进行。截止目前,全市范围现场跟踪检测12次,检查了4家中介机构的检测报告,与中介机构现场沟通交流的3家。

2.做好施放气球行政执法。加强升空气球施放管理,在2018年年底全市范围禁放氢气球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禁放氢气球管理的通知》,大力宣传机场、铁路等净空区禁放气球,要求企业责任主体与气球施放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气球施放安全。

建立健全常州市施放气球服务诚信企业库。印发关于做好《施放气球资质证》延续(换证)工作和提交年度报告的通知,审核和管理常州地区施放气球资质证单位,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0家单位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

加大气球施放活动行政执法力度。我处汇同市局执法支队人员,积极处理群众举报,进行现场行政执法6次,对未经审批私放气球的施放单位进行行政处罚1次,正在处理中的气球行政处罚案件1起。努力营造全市施放气球市场公平竞争氛围,杜绝恶意竞争、违法违规等行为。

(二)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职能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通知》,做好与市建设、发改、经信、交通等部门建设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职能转移交接工作,继续做好易燃易爆危化等建设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工作。对原有审批服务指南、审批流程进行了梳理、调整和完善,所有行政事项均纳入不见面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在线办理。

1.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审批。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放氢气球,5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禁放氢气球管理的通知》,重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施放气球单位的安全责任,要求企业主体和施放气球单位双方签订施放气球(非氢气)安全责任承诺书。全年施放气球活动行政许可44次。

2.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对全市11家施放气球资质单位进行年审和认定,最终10家单位通过认定,1家单位放弃资质证。

3.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全年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6次,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4次。

(三)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与标准化建设

从年初起就研究建立适合常州地区的信用评价体系,逐步建立“经营异常单位”、“黑名单”制度,对防雷中介机构和施放气球资质证单位进行信用管理。根据中国气象局行业标准,细化各项考核指标。

下一步,常州市气象局将继续贯彻《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江苏省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全市气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常州市气象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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