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司法局、法宣办,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司法局、常州市法宣办《关于全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市司法局。联系人: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李锁贵85681632(办公、传真),电子邮箱sqjz_cz@126.com。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全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