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气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和中国气象局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9月4日,省气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现予公布施行。
附件:江苏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江苏省气象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