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4年度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常州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国调队条目(网址://www.haisufink.com/gi_class/gdd)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68号,邮编:213022,电话:0519-67883086)。
一、概述
一年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统计局和江苏调查总队的有关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处的具体指导下,我队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促进了调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更新了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继续由队一把手领导担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了专门的信息发布员、保密审查员、网站技术支撑人员等。
(二)严格制度,责任落实。按照《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保密工作制度》等文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机制,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流程,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之中。明确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牵头编制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工作;队各内设机构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提供、维护政府网站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三)拓宽渠道,形式多样。一是积极利用市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开展公开。安排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发布与管理。二是积极利用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网站公开。指派专人做好队长信箱的审阅、答复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处理。三是积极利用其他方式开展公开。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加强与在常主流媒体紧密合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将公开信息划分为两大类,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按要求整合为5项,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部门其他等,并细分为15小类。2014年共公开各类文件1条;在市政府网站动态新闻及公告栏目公开0条,部门网站发布工作信息177条,调查快讯62条,调查分析33条,数据资料1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队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统计调查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201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队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式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还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下一步,将持续改进。
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组织保障。做好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持续业务培训工作,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是丰富信息公开手段,建立多样化的公开形式。对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政务网站进行改版,提升网站的服务功能,优化栏目设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方便广大群众检索信息和在线咨询。
三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统计调查与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密切相关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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