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交通运输部、江苏海事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进行编制。本年报中相关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www.haisufink.com)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海事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文源路2号;邮编:213022;电话:0519-81586840;电子信箱:czmsabgs@js-msa.gov.cn)。
一、概述
2016年,常州海事局持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重点工作之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开展,稳步推进,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
我局严格执行《江苏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落实部门预审、保密审查、法律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的机制,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可能涉及行政相对人隐私的有选择地公开”,在制度上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规范性。
(二)广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平台
我局以局门户网站、政务大厅窗口和各办事处触摸屏为主要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创新渠道,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相关信息,最大可能的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政策解读、信息服务、线上咨询等,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多元化、新型化、有效化。
(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强化公开执行
2014年我局即印发了《常州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维护分解表》,将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局属各部门,建立起“归口部门-责任部门-具体经办人”的内部工作机制。为了强化公开的执行,我局将政务公开(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与局务公开、党务公开统筹为“三公开”,作为重点工作与海事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每月政务督察,及时通报不合规情况并跟踪整改,确保公开不走过场,不留短板。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常州海事局门户网站
2016年我局门户网站围绕辖区水上安全监管重点和自身建设发展,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79条,其中发布新闻动态类信息1225条,其余多为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双公示”事项,另有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1条,局门户网站已成为公众了解我局政府信息的首要平台。
(二)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为便利广大行政相对人,我局在机关办公大楼和现场政务中心设置了政务公开触摸屏2台,在政务中心、海巡执法支队等服务窗口均设有政务公示栏,并保持信息实时更新,供行政相对人查阅。2016年共更新信息56条,涵盖机构设置、执法人员信息、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立案情况、处罚结果及事故调查报告等与船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
(三)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
鉴于受众的广泛度和自媒体发展趋势考虑,2016年,我局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以政务微博为补充。经统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164条,同比增长37.8%,主要涵盖我局的日常工作动态、重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辖区天气信息、灾害天气预警信息、航海和海事知识等。
(四)其他
2016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1次,其中,通过市政府“12345”平台工单反馈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次,局主要领导参加江苏局“在线访谈”1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6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收费情况
2016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事项。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回访满意度100%,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项。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方向
(一)存在问题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单位各部门相关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相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多元化的认识不足,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型自媒体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的主动性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方向
2017年,我局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二是做好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人;三是不断健全部门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常州海事局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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