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医疗保障局、金坛分局、武进分局,市社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异地就医经办服务规程〉的通知》(苏医保规〔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统一执行。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