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医保服务管理水平,扩大定点医院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同步推进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定点医院全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47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协同做好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6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围范围
全市范围内(包括市本级、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2019年10月1日前已与所在地经办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且处于正常履行期内的定点医院全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二、进度安排
(一)2019年10月15日前,金坛区定点医院纳入市本级协议管理范围,实现与市本级互通刷卡,接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
(二)2019年11月30日前,溧阳市、武进区定点医院纳入市本级协议管理范围,实现与市本级互通刷卡,接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
三、工作流程
(一)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经办机构按进度要求整理各自辖区范围内尚未实现与市本级互通刷卡的定点医院名单,并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市本级互通刷卡确认表》(见附件)送达至各定点医院。
(二)定点医院填写《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市本级互通刷卡确认表》提交至所在地经办机构。
(三)所在地经办机构将定点医院信息发送至市本级经办机构,市本级经办机构根据本统筹区相关政策,开通服务项目,纳入服务协议管理范围。
(四)市人社保障中心根据一体化异地就医需求,整理各统筹区定点医院接入异地就医平台注意点,配合并督促各定点医院完成HIS系统改造。
(五)市本级经办机构对新纳入协议管理的定点医院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相关政策培训,并按要求及时接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
四、管理要求
(一)各级医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细化扩围目标,按照“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确保2019年11月底前将所有定点医院全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下一步,按照市级统筹有关要求,逐步推进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的互通刷卡。
(二)为鼓励定点医院及时完成互通联网工作,对按时完成互通刷卡接口改造并接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定点医院,自上线运行当月起至2019年12月,各统筹区年度考核预留费用在原预留比例的基础上下降1个百分点;对截至2019年11月30日前未能接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定点医院,各经办机构要协助其整改,整改符合要求的方可继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医保服务协议。
(三)定点医院应积极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尽早实现与市本级互通刷卡,接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已实现互通联网的定点医院应承诺按照医保部门管理要求,逐步完善实名就医、智能审核等信息系统的改造。
(四)人社部门应结合我市“金保系统一体化”工作要求,与医保部门加强合作,在医疗保障新系统建设的过渡期间,做好市内互通刷卡的信息保障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享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其他
本通知所指定点医院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定点医院全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47号)的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我市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市本级互通刷卡确认表》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市本级
互通刷卡确认表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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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统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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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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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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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 □中医医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 □民族医院
□各类专科医院 □护理院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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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机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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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二级 □一级 □无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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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协议管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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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通进度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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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坛区定点医院纳入市本级协议管理范围,实现与市本级互通刷卡,接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
□2.溧阳市、武进区定点医院纳入市本级协议管理范围,实现与市本级互通刷卡,接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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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确认开展市本级互通刷卡工作。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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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医院符合互通刷卡范围要求。
经办人: 所在地经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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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医院符合本统筹区互通刷卡要求,经协商确定互通刷卡服务项目有:
经办人: 负责人: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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