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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测试道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1  来源:省工信厅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公安局、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细则(试行)》(苏经信产业〔2018〕731 号)要求,优化道路测试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动产业发展,现就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测试道路建设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道路要求

各设区市推进工作小组(工信、公安、交通三部门联合工作组,下同)在地方政府领导下,按照国家、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相关政策文件和《江苏省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测试道路认定要求(试行)》(附件1,简称《认定要求》),加强调研、科学规划,积极推动所在辖区内可用于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的公共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基础条件支撑,为道路测试提供良好环境。

二、测试道路认定

各设区市推进工作小组按照《认定要求》,参照《公共测试道路认定材料清单》(附件2,简称《材料清单》),负责组织本地区用于测试公共道路的审核认定(包括材料形式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等)。认定工作可委托具有相关能力的咨询单位开展。

三、道路信息公布

各设区市推进工作小组按照《材料清单》要求将公共测试道路审核认定材料报省推进工作小组,省推进工作小组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认定的公共测试道路。各设区市推进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向社会公众广泛告知开放测试路段信息,并做好道路秩序维护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省工信厅,025-69652681

省公安厅:025-83526432

省交通厅:025-52853129

附件: 1.江苏省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测试道路认定要求(试行)

           2.公共测试道路认定材料清单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公安厅      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

 

江苏省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测试道路认定要求

(试行)

 

1、环境要求

(1)测试道路应无长周期的施工作业;

(2)测试道路周边应无大型医院、住宅小区、商贸中心、学校客运车站、广场等人流车流集散场所;

(3)测试道路不应设于桥梁、隧道;

(4)测试道路周边不应有高压电网等影响正常测试的强电磁干扰环境;

(5)测试道路不应设于易发横风、团雾等极端天气的路段。

2、道路要求

2.1 道路总体要求

(1)测试道路类型应为城市道路或三级以上公路(高速公路除外),道路设计符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或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测试道路总长度应不小于5公里,同一路况的测试道路长度不宜少于200米;

(3)测试道路宜包含有双向4车道道路和双向2车道道路;

(4)测试道路应为双向通行测试道路或路网闭合的单向通行测试道路,应能设置为L型或Z型路线;

(5)测试道路应为相对平整的沥青或水泥道路,路面应无明显塌陷、凹坑等;

(6)测试道路路侧开口不宜多于4/公里;

(7)测试道路不宜为跨区域道路和跨中心城区道路;

(8)测试道路宜为设有中央隔离、机非隔离的道路;

(9)测试道路应包含公共汽车站;

(10)对需开展夜间测试的城市道路,应设置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要求的照明设施。

2.2 道路交通要求

1)测试道路应无明显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一年内无死亡事故,一年内轻微事故应少于0.4/公里;

(2)测试道路应不包含规划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危化品车辆通行的路段;

(3)测试道路应无明显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干扰;

(4)测试道路机动车单向流量应不少于60/小时,且不大于250/小时;

2.3 道路交叉口与信号控制要求

1)测试道路区域包含的平面交叉口数量应不少于5个,交叉口类型至少包括有信号控制交叉口和无信号控制交叉口;

2)十字型有信号控制交叉口的信号控制方式可为两相位控制方式或四相位控制方式,T型信号灯交叉口信号控制方式可为两相位控制方式或三相位控制方式;

3)无信号控制交叉口宜包含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等两种禁令标志;

4)道路交通信号灯应完好,产品和设置应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GB 14887)、《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等标准的要求,信号灯种类应包括机动车信号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

5)信号控制设施应联网,宜为单点定时控制、单点自适应控制和干线定时协调控制等信号灯控制方式;

(6)平面交叉口不应出现超过4路交叉的多路交叉口、错位交叉口、畸形交叉口及夹角小于45度的斜交交叉口等异形交叉口;

7)测试道路应至少包括信号灯控制和无信号灯控制路段人行横道各1处。

2.4 交通标志、标线要求

1)测试道路区域内的道路标志标线应清晰,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等标准要求;

2)在测试道路起点和终点应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用于提示车辆进入公共测试道路区域;在通往测试道路的道路上应设置明显的预告标志,用于预告车辆即将进入公共测试道路区域;

3)测试道路区域应至少包括禁止停车、禁止左转、禁止掉头、限速、停车让行等10种以上与本路段交通组织有关的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

4)测试道路区域应至少包括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等5种以上的与本路段交通组织有关的禁止标线和指示标线。

3、路侧设备要求

3.1 监控设备要求

1)测试道路应满足监控全覆盖,并实现监控记录保存不少于30天;

2)测试道路出入口应安装汽车电子标识识读设备,建立测试车辆越界报警“电子围栏”;

3)测试过程中监控设备的相关数据宜接入规定的监管平台。

3.2 通信设备要求

1)测试道路应设置用于网联通信的路侧设备;

2)测试过程中通信设备的相关数据宜接入规定的监管平台,并共享至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智能商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3 定位设备要求

1)测试道路区域宜具备高精度定位和高精度地图,定位精度宜≤10cm

2)测试过程中定位设备的相关数据宜接入规定的监管平台,并共享至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智能商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附件2

公共测试道路认定材料清单

 

各设区市推进工作小组向省推进工作小组提交以下材料,含按顺序装订的纸质件1套、与纸质件完全一致的电子扫描文档光盘1份。

一、由设区市推进工作小组(或工信、公安、交通三部门)盖章的公共测试道路认定情况报告,报告需明确公共测试道路是否符合《江苏省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测试道路认定要求(试行)》;

二、公共测试道路认定相关台帐资料;

三、申请路段的道路平面总图,图中应清楚标注申请道路在路网中的位置及起讫范围;

四、申请路段的道路平面设计图,图纸需与实际情况一致,应清楚标注申请路段的起讫位置;

五、与《江苏省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测试道路认定要求(试行)》对应的道路情况介绍,具体包括道路数量、道路等级、路线长度、道路平面线形指标、道路纵断面线形指标、道路横断面型式、路面结构型式,交叉节点情况(交叉型式及间距)、公交站点、沿线结构物情况(桥梁、涵洞、隧道等)、目前的交通流量状况、或其它与申请道路密切相关的内容等;

六、道路交通主要节点流量观测数据(含视频)等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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