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专题专栏 民意互动 政务服务
今天是 :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文件法规 >> 通知公告 >> 内容
关于2020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9  来源:工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高级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9:00-7月20日16:00。

二、考试时间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9月12日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

2

9月12日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

三、考试科目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

四、报考条件

(一)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二)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一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考试具体要求请登陆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0/7/7/art_57268_9294902.html网址,查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咨询服务电话: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86617131。

 
主办单位名称: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22层 邮编:213022 电话:0519-85681183 传真:0519-85681234 网站地图
总流量计: 今日流量统计: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6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