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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视角下的基层民警非正常社会交往防治浅析
发布日期:2014-04-30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当前,深入开展公安党风廉政建设,对强化公安队伍建设、转变公安机关作风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是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队伍战斗力的迫切需要。相比正常的社会交往,非正常的社会交往往建立在目的和利益、欲望和诱惑的基础上,若不能正确处理,极易引发一系列腐败案件、违纪现象,严重侵蚀人民警察队伍的纯洁性和威望度。

    一、基层民警非正常社会交往的主要表现

    基层民警在工作之外,总会有些社会活动和应酬,总会有些谈得来、比较要好的朋友,这是人之常情。喜欢与什么样的人来往,结交什么样的朋友,不只是生活小节、个人私事,也鲜明反映并深刻影响着个人的理想追求、价值观念、人格品位和生活作风,关系公安队伍全面建设和整体形象。从当前基层公安队伍的实际看,民警的非正常交往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交友不慎,误入歧途。在“多个朋友多条路”的理念影响下,个别民警常以自己认识人多,办事能力强而沾沾自喜,从而与社会上的人员广泛接触,再加上社会上某些别有用心之人,为谋取私利、达其目的,想方设法和有点“小权力”的警察套近乎,称兄道弟,甚至用“糖衣炮弹”展开攻势,殊不知这种动机不纯的“朋友”,若不能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就成了走向消极腐败的助推剂。

    二是利字当头,违反原则。个别民警在社会交往中受到贫富失调、层级落差所带来的消极影响,职业神圣感和自豪感减弱,在各种诱惑面前价值取向发生了扭曲,唯利是图。为了一己私利,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人情化、商品化、资本化,想方设法钻管理和法律上的空子,搞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权情交易、权色交易,最后跌入了违法乱纪的深渊。

    三是减压失当,道德败坏。警察职业的高风险、高负荷、高压力早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在长期的警务活动中基层民警承受着巨大的职业压力,若不能通过健康的娱乐活动合理减压,就会忘记人民警察的身份,贪图享乐,追求所谓的潇洒,甚至寻求刺激,出入低级趣味的娱乐场所,参与赌博,接受异性按摩、陪侍等,最终将走上腐化堕落的道路。

    二、非正常社会交往的危害

    一是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非正常的社会交往一旦开始,势必耗费民警的大量时间和精力,为了在各种诱惑和工作纪律中寻求一个平衡点,要挖空心思钻政策的空子,打法律的擦边球,久而久之,就对自己行为实施的把握性抱有侥幸或自信心理,一步步的沉沦在各种“感情圈”、“利益圈”中。心思乱了,精力散了,工作变成了应付差事,“社交”反倒成了主业,长期沉溺在酒桌、赌博甚至声色场所,引发了一系列经济问题、男女问题,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和生活。

    二是不利于公安保密工作。公安机关的工作性质决定了警察必须要时刻保持强烈的保密意识,但个别民警与社会人员交往时间久了,便丧失了保密观念,以为是熟人、老朋友,就觉得无所顾忌,有意无意中什么都说什么都“显摆”,有帮朋友查人员资料的,有帮老板“出谋划策”逃避打击的,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风报信、弄虚作假的,这给公安保密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和后果。

    三是破坏了警民和谐关系。个别民警与社会人员交往频繁,或是常常光顾到酒店、舞厅、歌厅等容易产生矛盾滋事的场所,或是被小老板拉拢参股做生意,或是漠视群众利益,在执法活动中不严格、不文明、不公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严重侵害了群众的权益破坏了警民之间的和谐关系。

    三、多管齐下引导民警开展正确的社会交往

    民警非正常交往是一个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们要坚持“以查促防,治标固本”的方针,立足于抓早抓小,及时了解民警的工作、学习、生活和交友情况,分析民警的心理特征,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在民警尚未铸成大错之前,把思想政治和教育惩处工作做到位,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一是强化引导防范。从基层公安纪检监督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实质要求看,所队长、教导员应是监督工作的主体。要完善民警日常思想教育制度。作为基层政工领导应当尊重民警个人的情感和权利,通过定期开展谈心交流和家访慰问,以交流为途径,以沟通为方法,关心民警实际需要,及时掌握民警思想动态,采取针对性的教育疏导措施,解决民警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坚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执法规范理念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既要讲大道理,又要讲小道理;既要用正面典型激励,又要用反面典型警示,引导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提高民警自律自束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保持社会交往的纯洁性。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一方面,要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基层民警社会生活监督制约制度,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逐级负责,层层落实,以制约效力和可操作性的最大化为原则,将监督结果纳入民警绩效考评范围,与民警的评奖评优、任职升迁直接挂钩,促使民警增强八小时以外社会生活的自我约束能力。另一方面,要健全民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民警参加社会团体组织、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家庭成员涉嫌犯罪、被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或被新闻媒体曝光、购房买车重大经济活动等事项应当及时全面掌握。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要构建群众监督防线,发挥群众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监督作用,加强与警风警纪监督员、治安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的沟通交流,主动走访,征求意见,了解群众对民警社会交往行为的反映,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整改、及时反馈,将违纪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要筑牢家庭监督防线,家庭成员是民警社会交往活动的前沿观察哨,可以通过家庭成员特殊的亲情关系,使监督的作用在潜移默化中发挥作用,定期走访家庭、召开座谈会、联谊会等形式,了解家庭成员对民警社会交往行为的评价,发动家庭成员把好监督关。

    四是强化文化建设。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习惯,是民警保持健康体魄、高雅情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加强警营廉政文化建设,结合各类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可以让民警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学习工作上,在基层所队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不断提升基层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通过举办琴、棋、书、画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广泛培养民警积极向上的情趣爱好,既可以凝聚人心,增强队伍战斗力,又可以陶冶情操,增强民警的拒腐防变的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