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6〕43号)精神,特制定我委2017年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
2017年常州市农业委员会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委预算透明度,规范涉农资金使用,强化社会监督,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6〕43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以下预决算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积极主动公开农委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信息,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二)目标职责明确。委计财处负责全委的预决算公开工作,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应当配合计财处提供预决算公开的相关信息。
二、工作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做到内容准确,形式规范。
2、聚焦涉农热点,重视公开实效。
3、方便社会监督,回应公众关切。
三、公开内容
1.公开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
(1)公开主体: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常州市农业委员会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个方面。其中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其中,政府采购预算表包括专项名称、经济科目、采购物品名称、采购组织形式、预算安排等内容。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对“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对各政府采购项目应就项目用途、采购方式进行说明等。
2.公开2016年市级部门决算。
(1)公开主体: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决算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常州市农业委员会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称解释四个方面。其中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部门决算表包括:部门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12张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等,“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3.公开专项资金分配等信息
(1)公开主体: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公开时间:根据专项项目管理及时公开。
(3)公开方式:常州市农业委员会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纳入市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应对外公开相关资金预算安排及资金下达等信息。对于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应当及时公开分配因素、权重及分配结果;对于实行申报制的项目,项目管理相关处室应当及时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立项通知、资金分配方案等;其他项目也应该及时公开资金分配方案。
4.市级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涉密项目除外)
(1)公开主体: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公开时间:按采购进程及时公开。
(3)公开方式:常州市农业委员会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各处室、各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在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的同时,在常州市农业委员会的门户网站专栏全程公开采购活动全过程(采购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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