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拟将222094地块范围内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为集体建设用地,并同时使用地块内的集体建设用地。现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二、拟转用土地权属、面积、范围
该地块拟转用西湖街道土地总面积0.6678公顷,其中集体土地0公顷、国有土地0.6678公顷,拟转用范围详见附图。
三、公告期限
本拟转用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7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拟转用地块(项目)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是否同意转用,并形成决议。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转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利人等应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材料配合调查。
六、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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