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坛政规〔201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18年度(第一批)共申请受理新就业人员1户。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与公示、金坛区住房保障办会同金坛区总工会、住建局、民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会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2户。现将会审结果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方式:1、当面举报及信函举报:金坛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东环一路669号);2、电话举报:金坛区住房保障办公室:82807918、8280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