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市物价部门发布《关于常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调整听证会公告(第2号)》,9月21日下午2点将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听证会。
听证方案显示,将暂停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出租汽车基本运价(起步价、车公里单价)或将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由经营者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驾驶员收入等因素,实行上下浮动。
运价机制调整具体内容为:起步基准价(3公里及以内)将1元/次的燃料附加费并入起步价,普通车型起步基准价由9元/3公里调整为10元/3公里,起步基准价下浮不限,最高上浮30%。车公里基准单价(3公里以上)由1.8元/公里调整为2.1元/公里,车公里基准单价下浮不限,最高上浮30%。后期即将投运的舒适车型起步基准价增加1元,为11元/3公里;起步基准价下浮不限,最高上浮30%。
市物价部门表示,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听证方案要点提出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9月20日。联系方式:常州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邮编:213022,传真:85683211,电子邮箱:czwjjzhc@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