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局及相关部门:
2012年三季度,省局组织对饮料、茶叶、糕点、肉制品等17类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有关监督抽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三季度共抽查我市各类食品233批次,合格232批次,平均抽查合格率为99.57%;所抽食品所对应的上年销售收入为10.0061亿元,其中检验合格食品所对应的上年销售收入为10.0031亿元,产品质量指数为99.97。
从辖区生产企业质量分布情况来看,金坛市、溧阳市、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的产品质量水平较好,产品质量指数和产品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武进区食品质量尚有不足,产品抽查合格率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在全省抽查的17类的食品单元中,我市涉及的产品有16类,合格率为100%的食品有15单元,占抽查食品总类别的93.75%,其中肉制品、纯净水、茶叶等消费面广量大的食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90%—100%的食品有1单元,占抽查食品总类别的6.25%,为月饼。
二、产品质量分析
本次抽查糕点中有1批次月饼则因脱氢乙酸超标不合格,按规定,脱氢乙酸应小于等于0.5g/Kg,而该批次样品实测值为1.1g/Kg。脱氢乙酸是广谱防腐剂,月饼是属于保质期较短的即时食品,为了保证其质量和风味,延长其货架期,生产厂家在加工过程中经常会加入防腐剂。有证据表明,过量食用这类防腐剂会对人体健康有危害。对此,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其使用范围和用量有严格规定。
三、后处理情况及下一步工作
针对三季度食品监督抽查中出现的问题,各辖市(区)局要对食品企业强制性标准的宣贯,责令不合格企业及时整改复查,严格对不合格食品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后处理软件的操作运行,并及时上报后处理结果。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