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市区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的实施意见》、《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的规定,经过本人申请、各街道调查核实,现予媒体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十日内向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地址:晋陵中路607号1号楼209,电话:86720018)。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家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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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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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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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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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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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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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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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月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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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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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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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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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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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宇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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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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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四村126幢甲单元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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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湖塘南泊湾中西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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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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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1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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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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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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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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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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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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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新村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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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共交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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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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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1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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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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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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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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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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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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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业新村142-丙-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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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普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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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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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1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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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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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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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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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如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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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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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园1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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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尚润石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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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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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1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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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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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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