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使用)土地11.0825公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次名称:常州市2018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3批次实施方案220114地块
二、征收(使用)土地位置: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平方米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9606337
特此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2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1〕66号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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