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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7-08-23  浏览次数: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

3、参与研究全市宏观经济政策,起草市有关税收政策文件,从税收方面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4、承担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指定的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地税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纳税服务义务;制定和监督执行地税系统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与市国税部门共同组织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6、监督检查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7、负责地税系统税源管理工作,编制、分配和下达地税系统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8、指导、管理地税系统稽查工作,负责较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反避税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和“金税工程”推广应用。

10、组织开展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系统机关作风、行风建设。

11、垂直管理市以下地方税务系统。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综合处、政策法规处、税政管理一处、税政管理二处、规划财务处、征管科技处、数据管理处、督察内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

直属行政机构2个:稽查局(下设稽查局第一分局、稽查局第二分局、稽查局第三分局)、征收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局)。

派出机构7个:第一税务分局(与纳税服务局合署办公)、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第五税务分局、第六税务分局、第七税务分局。

事业编制机构1个: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地税系统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以“六大工程”为抓手,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保质量稳增长,税收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全年组织各项收入511.7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10.64亿元,同口径增长14.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22亿元,同口径增长13.6%,圆满完成市政府225.2亿元的目标任务;社保费入库175.82亿元,同比增长6.08%。

(二)推改革谋创新,税收治理能力得到提升。圆满收官营改增、“金三”上线两大战役。全面深化征管改革。研究制定《深化和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国地税合作。深化税银合作,为1359户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授信贷款12.61亿元。武进成为全国百佳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之一。积极推动税收合力共治,对62名欠税人采取阻止出境举措,边控人数位居全省前列。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常州市税保平台采集涉税数据141.67万条,估算产生管理性税收6.67亿元。持续强化风险管理。全年共推送任务333批5977户,累计风险入库税款9.08亿元。突出重点税源企业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监控实体化运作机制。

(三)严执法重约束,税收法治环境明显改善。积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市局五分局、金坛局被省局授予“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市局被表彰为全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制定《行政处罚工作规范》,提示和规范文书使用、执法风险点等事项。完善重大涉税案件的审理、审议制度。推进督察事项统筹归口管理,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积极探索风险管理体制下“双随机”实施机制,首次尝试市县两级稽查联动,对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开展检查。

(四)强素质塑风尚,干部队伍活力不断迸发。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批组织党员干部赴井冈山红色教育基地。“党建一站通”获评“市级机关第四批服务品牌”称号。全面推进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推行分层次、分梯次的专业化人才培养模式;组织全员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18人入围总局“115”工程。强化绩效管理增动力。开展“四比一看”劳动竞赛和岗位竞赛活动,257人获评“绩效之星”。全系统获得国家级荣誉2项,37°志愿服务品牌被表彰为全国“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全年有9项改革和服务措施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得到反映,有5项做法及政策建议得到省政府和总局、省局领导批示。市局在省局绩效管理考评中继续保持第一方阵。

第二部分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7536.15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53.09万元,增长4.61%。其中:

(一)收入总计37536.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382.88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5810.54万元,增长26.94%。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调整及项目支出增加。

2.其他收入42.61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上缴财政专户的历年结余。与上年相比减少3730.35万元,减少98.87%。主要原因是单位历年结余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进行统一安排后,核算口径和方式有所调整。

3.年初结转和结余10110.66万元,主要为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各项资金。

(二)支出总计37536.1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433.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开展税收征管的各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1183.6万元,增长4.88 %。原因为人员支出及项目较上年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支出481.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的发放。与上年相比增加148.09万元,增长44.4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及工资标准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5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缴纳。与上年相比增加31.64万元,增长9.77%。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1804.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买补贴的缴纳,以及租房补贴的发放。与上年相比增加849.64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后住房改革支出基数标准相应提高并按规定对以往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

5、年末结转和结余9461.23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支出结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本年收入合计2742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82.88万元,占99.84%;其他收入42.61万元,占0.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本年支出合计2807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1.11万元,占39.86%;项目支出16883.81万元,占60. 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0939.3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33.43 万元,增长19.89%。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后人员工资标准相应提高并按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6727.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11.18万元,增长20.85%。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后人员工资标准相应提高并按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747.55万元,支出决算为2672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805.47万元,支出决算为854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工资制度改革后人员工资福利标准相应提高并按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963.05万元,支出决算为813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款项支付未结束。

3.税收事务(款)税务办案(项)。年初预算为134.71万元,支出决算为12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款项需结转下年进行支付。

4.税收事务(款)税务登记证及发票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96.85万元,支出决算为20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营改增”工作全面到位后,地税部门不再发生发票支出。

5.税收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年初预算为5884万元,支出决算为487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代扣代缴单位未提交结算申请。

6.税收事务(款)税务宣传(项)。年初预算为315万元,支出决算为31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

7.税收事务(款)协税护税(项)。年初预算为55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5%。主要原因为部分跨年度项目有相应款项需要结转以后年度支付。

8.税收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220.04万元,支出决算为82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分跨年度项目有相应款项需要结转以后年度支付。

9.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1万元,支出决算为66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分款项需结转下年进行支付。

10.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与就业(类)

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54.54万元,支出决算为48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按规定进行调整。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3.94万元,支出决算为3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工资标准调整后当年的医疗保险基金缴费基数提高。

(四)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57.57万元,支出决算为89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工资制度改革后住房改革支出基数标准相应提高并按规定对以往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初预算为204.46万元,支出决算为59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工资制度改革后住房改革支出基数标准相应提高并按规定对以往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5.92万元,支出决算为32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工资制度改革后住房改革支出基数标准相应提高并按规定对以往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91.1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523.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6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27.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11.18万元,增长20.85%。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后人员工资标准相应提高并按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747.55万元,支出决算为2672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91.1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523.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6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4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2.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5.7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1.9%;公务接待费支出71.6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5.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9.48万元,完成预算的64.94%,比上年决算减少13.8万元,主要原因为参与省局安排参团的人次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是按每年平均参团人次及金额估算,实际当年由上级单位组团时,安排参团的人次减少,平均费用也有所降低。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国际旅费、签证费、保险费、伙食费、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公杂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5.7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65.74万元,完成预算的98.13%,比上年决算增加2.84万元,主要原因为目前在用的公务用车大部分已使用年限超过10年,车辆老旧维修油耗费用大,公务繁忙用车频繁;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建立完善的公车使用与费用管理办法,健全激励机制,鼓励节约,注重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加强监督。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燃料、过路过桥、停车、保险、车公里补贴、行车安全奖励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3.公务接待费71.67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的0,上年决算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1.67万元,完成预算的62.32%,比上年决算减少42.36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费用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单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及用餐标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求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1934人次。主要为接待外省、省内各地市税务部门的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69.61万元,完成预算的83.07%,比上年决算减少5.47万元,主要原因为加强会议费管理,倡导节俭办公降低会议费用;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参会人数、会议天数。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37个,参加会议2196人次。主要为召开各类会议而产生的费用。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99.64万元,完成预算的88.99%,比上年决算增加21.85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能力素质提升工程计划安排,以及上级单位工作计划,在全系统举行“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组织业务竞赛考试项目增加了支出金额。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工作安排有所调整,部分培训项目予以取消。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1个,组织培训1572人次。主要为全系统税务人员更新知识和业务骨干培训。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7.3万元,比2015年增加728.59万元,增长77.62%。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增加的定额交通补贴和差旅支出。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4.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5.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预算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税务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税务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登记证及发票管理(项):税务部门简答发票的印制、储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税务部门支付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宣传(项):税务部门用于税务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税务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税收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退休工薪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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