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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2017-08-23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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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种植业、林业、园艺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资源开发、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经济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农业产业政策,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制定涉农的财税、价格、信贷、金融保险、进出口、农产品流通等政策。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研究起草地方性的农业政策、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

3、 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指导实施农业重点产业带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全市名优农产品认证和发证,以及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4、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农业产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水产苗种、兽药、饲料等的许可与监督管理,以及对肥料、农药、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5、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用地、宜农湿地以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会同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6、 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7、 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以及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等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休闲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参与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 指导、监督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预警和防控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 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9、 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植树造林及封山育林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业凭证采伐、运输。拟订林地保护利用和丘陵山区综合开发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批)。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职责。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全市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10、 组织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组织实施渔业养殖证制度。指导渔业捕捞、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流通工作。负责渔政、渔港、渔业船舶检验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渔业重大突发事件。

11、负责农机行业管理和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 组织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农机产品质量事故。负责农业机械用油需求预测和农用柴油市场的监督与协调工作。负责防汛抗灾农用机具用油计划的申报、分配、监督和抗灾机具调度工作。负责农机及其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协调和指导农业机械有组织地跨区作业。负责全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拖拉机、大中型农机具的报废更新计划的编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12、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拟订农业科教、技术推广规划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新品种、农业机械新机具以及新技术、新模式更新工程,组织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重大农业(农机)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实施农业农村人才培训、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13、 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 研究提出现代农业发展指标并组织考核,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分析、研判农产品市场行情,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发布农业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4、负责农业防灾减灾的有关工作。 监测、发布农业灾情, 组织种子、 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5、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利用外资和有关国际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督办重大农业案件的处理。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农民技术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16、承办市委、 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全委共有15个内设行政处室,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科技教育处、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综合处)、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处、农业与园艺处(观光农业指导处)、农业资源开发处(外向型农业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畜牧兽医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处、畜禽屠宰管理处)、林业处(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渔业处(渔政处)、农机处。按“三定方案”规定设立机关党委,另按规定设立驻委纪检组(监察室)。

下属事业单位:全委共有10个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包括常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州市畜牧兽医站)(常编办[2008]11号)、常州市林业工作站(常州市湿地保护管理站)(常编[2013]17号)、常州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常州市农(渔)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常编办[2003]76号)、常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常州市植保植检站、常州市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常州市种子站)(常编办[2013]11号)、常州市园艺技术推广站(常州市蚕桑技术指导站)(常编[2011]28号)、常州市水产技术指导站(常州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常编办[2007]39号)、常州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常州市渔政监督支队、常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常编[2016]41号)、常州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常编办[2002]4号)、常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常编[2007]47号)、常州市农业会计服务中心(常编[2016]31号),其中常州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常州市渔政监督支队、常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常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全委共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4家,包括常州市农业经济信息中心(常编[2000]55号)、 常州市特种竹繁育场(常编[1997]111号)、常州市水产良种引繁中心(常编[2000]45号)、常州市农业培训中心(常编[1993]56号)。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由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本级、常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州市林业工作站、常州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常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常州市园艺技术推广站、常州市水产技术指导站、常州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常州市渔业监督支队、常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常州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常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常州市农业会计服务中心等11个全额预算单位的决算数据汇总而成,不含市级部门预算中专项项目拨付到辖市区的资金,但包括省级以上下达给农委本级及下属全额预算单位的预算内支农专项。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守发展定力,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推进改革创新,积极应对风险挑战,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了“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的良好开局。根据全省农业基本现代化进程监测报告,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水平位居全省第三,比上年提升一个位次,农业现代化工程水平指数稳居全省第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高分通过国家水产养殖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验收,圆满承办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现场会,成功摘取国家森林城市桂冠。

一年来,市农委在创新发展上锐意进取,释放了现代农业发展新活力。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一是着眼于思想观念创新,以“迈上新台阶、率先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来统领全局,以“放心、赏心、开心”的发展导向来鼓舞人心,以“优化整合、深化融合、强化联合”的工作方式来打开格局,以“清醒清白、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善作善成”的新农人形象来凝聚力量,“精于谋划、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新时期常州农业精神引起广泛共鸣、得到生动实践。二是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了“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为核心的农业项目管理新模式,推动建立了“政银保担”农业贷款保证保险合作机制,两项开创性工作均得到了省级层面的高度关注和示范推广。基本完成了畜禽屠宰管理体制改革和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组建了农委第一家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在全省率先组建了市级农业会计服务中心。三是着眼于方式方法创新,全面实施“重点工程突破年”“能力素质提升年”“作风建设深化年”三大主题年活动,形成“一体两翼”同步推进的良好局面。全面开展规划、职能、项目、资金、制度等“五项梳理”,牵头编制出台了全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区划布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畜牧业绿色发展等一批重点规划,初步构建起“个人无权、集体有权、规则用权”以及“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管理格局。

一年来,市农委在协调发展上全面发力,增强了现代农业发展新支撑。坚持全面统筹的系统观,协同推进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构建以产业融合为特征的产业体系。优质稻米、花卉苗木、精品茶果、特种水产等优势主导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大灾之年保持了粮食生产的基本稳定,全市水稻单产达617公斤。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77家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12.8亿元、利税8.6亿元,同比均增长5%。休闲农业人气旺、商机浓,全市各农游景点全年接待游客710万人次,营业收入约22.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6%和5.3%,金坛区获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天宁区牟家村荣获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称号。农产品电子商务如火如荼,全市农业网络营销额突破22亿元,同比增长45%,淘宝特色中国•常州馆开馆运营,成为我市首家农产品OTO体验店。二是加快构建以先进物质装备技术为支撑的生产体系。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4.3万亩,新发展高效设施农业1.87万亩、高效设施渔业1.05万亩,全市生猪规模养殖比重达到66%,粮食产地烘干能力超过70%,金坛成为全国首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获评省级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1家,认定首批市级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10家。三是加快构建以新型经营主体为骨干的经营体系。全年培训培育职业农民1.32万人次,新认定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7家,5家省级园区均获得良好以上等次,新培育“联农惠农”十佳龙头企业和“一村一品”十佳示范点各10个,新发展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22家,106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或交易额)增8.3%,实现利税、带动农户数分别较上年增5%以上。组织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分类评选活动,33家农机合作社获评省级以上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全市农机合作社作业面积占比达到77%。

一年来,市农委在绿色发展上勇担使命,拓展了现代农业发展新空间。坚持把绿色作为农业发展的鲜明底色,着力拓展农业生态功能。一方面,全面打赢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攻坚战。三年累计造林15.3万亩,创成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获准新建2个国家级湿地公园、获批1个省级湿地公园,溧阳市获评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市民创森支持率和满意度均超过98%,实现了大地植绿、心中播绿、全民享绿的和谐交融。另一方面,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全市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常州市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较好完成了中央、省环保督查组对我市农业生态工作的督查迎检。指导各地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工作,有序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和非禁养区养殖场整治提升,目前,全市已关闭畜禽养殖场1454家。全力抓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市农作物秸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均达95%以上。此外,组织开展“护渔活水,绿色发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全年放流总量超过2700万尾。

一年来,市农委在开放发展上快马加鞭,打开了现代农业发展新局面。坚持优势互补、开放交流、合作共赢,广泛汇聚各方力量、各界资源投入农业建设。一是着力打造开放型工作格局。牵头整合了农业部门实施的“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水利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显著提升了项目建设成效;借助“全市生态文明在行动”点评会平台,推动建立了“一月一督查、两月一例会、三月一点评”的创森推进机制。与公安部门建立打击农业违法行为联动工作机制,与市教育局、市文明办联合评选认定农耕文化营地教育基地,与市司法局等7部门联合打响全市“七五普法”第一枪,与团市委和常州大学合作开展农产品电商培训,现代农业日益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二是着力发展开放型农业。支持农业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全市新增出口企业3家,新增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企业1家,成功举办第四届全市乡村年货大街,完美绽放2016国际家庭花卉园艺展和2016’中国(夏溪)花木节两项全国性花事盛会,先后组织351家次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和推介活动7次,共有9家企业参加了海外国际性会展,金坛区金昇集团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1亿美元项目。先后引进中以合作常州创新园农业合作项目、邹区现代农业产业园1亿美元投资项目等重大项目,全市共吸引“三资”投入农业40.6亿元。

一年来,市农委在共享发展上不懈追求,提升了现代农业惠民新高度。坚持让更多市民共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筑牢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建设,全市新增“三品”162只,新增“农字头”中国驰名商标2个,社渚镇被中国渔业协会认定为“中国青虾第一镇”。全面实现农产品质量网格化监管模式乡镇(涉农街道)全覆盖,建设重点乡镇(街道)标准化检测室41个,地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零发生”。新关闭和取缔不合格生猪屠宰场点8家,金坛区、武进区、天宁区、钟楼区全面完成关闭任务。此外,统筹抓好农机安全监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森林防火等各项工作,保障了农业安全生产。二是科学抗灾应变,提振农户复产信心。针对夏收夏种和秋收秋种连阴雨以及洪涝灾害侵袭,全市农业系统迅速应变、积极作为,深入一线、抗灾救灾,精心指导服务,组织调度机械、物资,及时筹措拨付农业救灾复产补助资金2433万元,有力支撑农业复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了农业生产损失。此外,我们在全省农业系统率先制定出台了《常州市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为抗灾有序进行提供了科学指导。三是激活农业多元功能,造福城乡百姓。着力促进农业生产、生态、生活资源有效整合,为城市和农村、市民和农民搭建交流互动、共享成果的载体平台。2016年,精心打造了“早春到乡村去踏青”“端午到农家品美食”“仲秋到田间去采摘”等15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精心绘制了由25个旅游点组成的全市森林旅游地图并免费发放给市民,同时,积极开展休闲农业重磅惠民活动,既给市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也激发了休闲农业的消费热潮。每年一届的乡村年货大街已经成为农企的节日、市民的盛会,给双方带来了实惠。

第二部分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具体公开表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12、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总计8721.97万元,支出总计8721.97万元。

(一)收入总计8721.9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550.29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7.68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加的年度增人增支的工资福利、商品与服务、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其他收入1135.14万元,为市农委下属事业单位取得的市财政专户拨付的省级专项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839.83万元,增长284.39%。主要原因是市农委下属事业单位取得的市财政专户拨付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防疫经费、疫苗补贴、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等专项资金的增加。

3.年初结转和结余36.54万元,为农委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前年度未完成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8721.9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管理创新、综治平安、农林执法等专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13.03万元,主要用于农委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科研专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本级及委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基本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6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本级及委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等基本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55.2万元,主要用于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支出。

5、农林水事务支出7477.16万元,主要用于农委机关本级及委属事业单位用于引导、保障农业产业稳定持续绿色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发生的行政、事业机构运行经费和专项行政管理、业务指导的专项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354.51万元,主要用于农委机关本级及委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发放提租补贴等基本支出。

8、年末结转和结余103.59万元,为预算单位跨年度支出的专项项目的支出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8685.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50.29万元,占86.93%;其他收入1135.14万元,占13.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861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31万元,占34.81%;项目支出5618.07万元,占65.19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7586.83万元, 支出总决算7586.8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22万元,增长0.59%。主要原因是增加的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支出、正常增加的年度增人增支的工资福利、商品与服务、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7550.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6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68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增加的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支出、正常增加的年度增人增支的工资福利、商品与服务、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698.61万元,支出决算为755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不含市级部门预算中专项项目拨付到辖市区的资金,但包括省级以上下达给农委本级及下属全额预算单位的预算内支农专项。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万元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为17万元,年初本级预算未安排,是市级科目调剂,主要用于社会管理创新、综治平安、农林执法等专项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13.03万元。年初本级预算未安排,为农委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市科研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万元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269.12万元,支出决算为29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委机关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的退休经费及正常增资。

2.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182.67万元,支出决算为20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委下属事业单位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的退休经费及退休人员的正常增资。

3.就业补助10万元,年初本级预算未安排,主要用于江苏技能状元大赛补贴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68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54.24万元,支出决算为6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委机关新进人员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的年度正常增长。  

2.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35.09万元,支出决算为4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2%。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农委下属事业单位本年度的新进人员及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的年度正常增长。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年初本级预算未安排,为市食安委拨付给我委的农产品检验检测项目支出。

4、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70.89万元。年初本级预算未安排,为市食安委拨付给我委的农产品检验检测项目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55.2万元

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本级预算未安排,是市级功能科目调整,支出决算为0.2万元,为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支出。

2、耕地开发专项支出。年初本级预算未安排,是市级功能科目调整,支出决算为55万元,为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6409.06万元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855.06万元,支出决算为135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03%。增加预算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增人增支的工资福利、商品与服务、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39.17万元,支出决算为20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6%。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非税调整及物管费用政策性增支。

3、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403.72万元,支出决算为5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83%。增加预算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增人增支的工资福利、商品与服务、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

4、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年初预算为18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5.9%,未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的44.1%为下达给辖市区的农业专项。  

5、病虫害控制。年初预算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724.66万元,新增的支出主要为省级拨入的病虫害控制专项支出。

6、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初预算为18.42万元,支出决算为706万元。新增的预算支出为省级拨入的农产品质量建设专项支出。

7、执法监管。年初预算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13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38%。新增的预算支出为省级拨入的执法监管专项支出。

8、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业经济信息监测、统计,农务通短信发布费用。

9、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农业项目监管工作支出。

10、对外交流与合作。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国内外先进示范典型的学术交流、技术研讨、学习考察支出。

11、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24万元 。新增的预算支出为省级拨入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出。

12、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年初预算8025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5%。未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的支出为下达给辖市区的农业专项。主要是农业龙头企业监管工作支出及市级高效、休闲农业项目支出。

13、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年初预算2825万元,支出决算为5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未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的97.89%为下达给辖市区的农业专项。

14、其他农业支出。年初预算20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97%。增加的支出主要是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动物卫生监督与畜产品安全等支出及省级拨入的渔业生产补偿、农情调度等专项资金支出。

15、林业事业机构。年初预算为79.07万元,支出决算为9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2%。预算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年度增人增支的工资福利、商品与服务、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

16、森林培育。年初本级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51.22万元,主要是省级拨入的绿色江苏建设、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

17、林业技术推广。年初本级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72.08万元,主要是省级拨入的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专项支出。

18、森林资源管理。年初本级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8万元,预算支出增加的原因省级林业资源清查和林权发证工作支出。

19、动植物保护。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林业野生动物保护支出。

20、林业执法与监督。年初本级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20万元,预算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中央财政拨入的森林公安补助资金支出。

21、林业防灾减灾。年初预算265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3%。未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的75.47%为下达给辖市区的森林防火防虫专项资金。

22、其他林业专项。年初预算8.7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9%。主要是市级林业专项功能科目的调整。

23、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年初预算20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4%。未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的99.26%为下达给辖市区的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所需支出的规划编制、项目评审、监督检查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 354.51万元

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33.9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及政策性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增。  

2、提租补贴。年初预算为63.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48%。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及政策性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的调增。  

3、购房补贴。年初预算为57.89万元,支出决算为7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及政策性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的调增。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54.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二)公用经费345.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95.0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52万元,减少0.43%。常州市农业委员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698.61万元,支出决算为749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不含市级部门预算中专项项目拨付到辖市区的资金,但包括省级以上下达给农委本级及下属全额预算单位的预算内支农专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0.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54.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二)公用经费345.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4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6.8%;公务接待费支出31.6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3.2万元,完成预算的46.32%,比上年决算减少4.2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本年度自主组团出国(境)批次的减少,出国(境)人次的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4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9.43万元,完成预算的51.88%,比上年决算减少59.8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参公单位已经进行了车改,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倡导绿色出行,厉行节约,降低运行维护成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油费、保险费、年检费、日常维修保养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3.公务接待费31.63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本年度没有外事接待支出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63万元,完成预算的60.48%,比上年决算减少9.41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接待标准降低和接待次数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降低接待成本。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46批次,1690人次。主要为接待中央、省,及农业系统各级领导、兄弟城市等来常调研、考察、交流畜牧、动物疫病防控、渔业、农业生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技推广、园艺、农机、林业、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信息化、农业法制、农业项目管理等工作。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73.81万元,完成预算的87.35%,比上年决算减少7.04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按会议标准执行;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召开会议的范围和标准,降低会务成本。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69个,参加会议2889人次。主要为召开畜牧、动物疫病防控、渔业、农业生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技推广园艺、农机、林业、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信息化、农业法制等业务条线会议发生的费用。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79.93万元,完成预算的115.41%,比上年决算增加50.15万元,主要原因为专项业务培训及市级主体培训次数增加、培训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业务条线的专项培训及市级主体培训次数增加,规范组织培训的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61个,组织培训5267人次。主要为全委干部职工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全委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农民企业家培训、党务培训班、各专业技术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55.2万元,本年支出决算55.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决算0.2万元,主要是用于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支出。

2、耕地开发专项支出决算55万元,主要是用于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12万元,比2015年增加108.62万元,增长108.62%。主要原因是:市级部门职能调整增加的行政管理经费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减政放权,市级农业部门增加了专项项目的管理运行成本 。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9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用车,主要用于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处置、扑灭经费以及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样品采集;农业、园艺、水产、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粮油绿色栽培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病虫害监测预报与防治技术指导、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外来有害生物防治与指导;农业科技下乡;农林综合执法、护渔活水联动执法、农机监理安全生产执法、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本部门其他收入主要是农委下属事业单位取得的省级以上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分年度实施的省、市级专项项目。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科学技术支出:本部门主要指农委下属事业单位本年度完成的科技计划专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七、医疗卫生支出: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城乡社区支出:本部门主要是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农委机关本级及委属事业单位开展农业管理事务发生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本部门主要用于农委机关本级及委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发放提租补贴等基本支出。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下载:常州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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