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的护理和日常照料难题,常州市出台《常州市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实施方案》,明确在武进区试点基础上,2022年1月起全市范围推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一)待遇标准稳步提升。居家和养老机构护理生活护理补助由40元/日,提高至50元/日,医疗机构住院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由35元/日,提高至40元/日。家庭病床医疗护理待遇限额由450元/月提高至600元/月,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住院护理待遇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5%。
(二)服务形式不断增加。居家护理中增加上门服务形式,更加注重服务提供。
(三)政策效能充分发挥。带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产业协同发展,推进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长期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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