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使用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目的
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用地
二、拟使用土地范围
东至:道路 南至:道路
西至:枫泽山庄 北至:枫泽山庄
221105地块建设用地拟使用嘉泽镇国有土地0.6845公顷,拟使用范围详见附图。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武进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使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使用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应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材料配合调查。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附图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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