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春,男,1965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靖江人,省委党校研究生文化,1993年4月入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
1984年9月四川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大学学习;1988年8月常州市郊区区委办工作人员;1990年2月常州市委办秘书、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1998年3月市委办综合二处处长,同年10月团市委副书记(其间:2000年4月至2001年2月挂职任常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7月市文化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其间:2000年3月至2002年12月江苏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研究生学习);2003年4月市政府副秘书长;2006年12月常州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新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8年12月兼市创意产业基地管委会主任(至2010年4月);2010年12月天宁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2012年8月天宁区委书记;2013年1月同时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15年9月常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同年10月同时任新北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常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2016年1月常州市新北区委副书记、区长、常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2018年12月常州市政府副市长。
十三届省人大代表;十一届、十二届市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