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目的
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武进段)站后工程项目,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嘉泽镇闵墅村南头组、夏庄桥村富贵湾组、观庄村六组、观庄村八组;西湖街道;南夏墅街道;礼嘉镇蒲岸村、蒲岸村庄东组、蒲岸村庄西组、蒲岸村一组、蒲岸村姚家头组;湖塘镇孙家村、纪墅村,拟征收土地面积4.1316公顷,拟征收范围详见附图。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武进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应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材料配合调查。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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