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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鼻窦镜内窥镜系统、耳内镜及器械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06  浏览数:  字号:〖

申请单位: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设备名称:鼻窦镜内窥镜系统、耳内镜及器械

原因阐述:随着我院耳鼻咽喉科的病人增多和工作量的增加,疾病的复杂性不断增加,需添置一台耳鼻咽喉科摄像系统。耳鼻咽喉科摄像系统图像清晰,分辨率高,可提高手术和治疗质量,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更有利于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目前,国产设备研发起步较晚且尚处于发展阶段,在技术和质量上尚不能满足我院需求。耳内镜及器械是一种新型的视频插管系统,其镜片前端安装一个高清晰度摄像头,可放大病变部位,使手术更加安全、更加高效,可以拍照录像方便开展教学,是医院临床的必需设备。目前,市场上主流产品为进口品牌,国产设备在技术和质量上尚不能满足我院需求。

专家论证意见:耳鼻咽喉科鼻窦镜摄像系统、耳内镜及器械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是医院五官科的专科设备,目前,国产设备在技术上与进口产品仍存在一定差距,可选择从国外引进。同意从国外引进。

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1月17日(公示日为七个工作日)17:00前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681829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公示日期:2020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