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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呼吸湿化治疗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18  浏览数:  字号:〖

申请单位: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设备名称:呼吸湿化治疗仪

原因阐述:呼吸湿化治疗仪可减少病人机械通气的几率,有效避免治疗升级,减少长期使用呼吸机引起的并发症,精确控制用氧浓度,提供最佳湿化,为气道干燥病人加温加湿,有效保护气道,减少感染。主要用于ICU轻度中度急性呼吸衰竭、脱机过渡或者困难脱机患者,确保病人舒适的前提下逆转病情,是临床的必需设备。目前,国产设备研发起步较晚且尚处于发展阶段,在技术和质量上尚不能满足我院需求。

专家论证意见:呼吸湿化治疗仪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是医院急抢救必备的设备,目前国内相关产品在技术和质量上和进口产品存在一定差距,可选择国外购买。同意从国外引进。

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29日(公示日为七个工作日)17:00前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681829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公示日期: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