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9]0220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准备就2019年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垃圾收运车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初稿发布,征求各潜在投标人的意见和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期限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和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本中心。
一、项目名称:2019年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收运车辆)
二、项目编号:常采公【2019】0220号
三、项目预算及限价、最高限价及采购清单:
表1 2019年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及采购清单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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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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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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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数量(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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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定单价(万元/辆,落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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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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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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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收运车(天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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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吨其他垃圾压缩直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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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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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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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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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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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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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吨其他垃圾收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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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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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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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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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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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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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冲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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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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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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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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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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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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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收运车辆(钟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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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吨其他垃圾收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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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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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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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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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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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吨其他垃圾收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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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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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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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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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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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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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吨易腐垃圾收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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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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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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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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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吨不易腐垃圾收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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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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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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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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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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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冲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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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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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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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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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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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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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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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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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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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述数量根据各区供货情况按实结算,具体的车辆参数、外观涂装等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统一要求,最终合同与付款方签订,市环卫处作为合同执行的监督方。
(2)本项目共分六个标段,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同等动力类型的单个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不限定中标的标段数量,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投标段并响应该标段全部内容。六个标段依次评审,并按标段顺序依次定标。
四、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2019年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收运车辆)采购, 包含但不限于采购、供货、运输(至指定地点)、安装到位、调试、检测、验收、移交、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六、招标文件初稿下载:附件自行下载
七、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17:00为止。
材料提交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6楼630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春光
联系电话:0519-85588161
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座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钱超 0519-81000807
联系地址:常州市后塘河路1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