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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协商办理提案座谈会

发布时间:2005-06-24  来源:市政协  浏览次数: 字号:〖

    “要处理好提案质量与数量的关系”、“承办单位对委员提案的答复应该明确,要有针对性”、“要加大对政协委员提案的宣传力度,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昨天在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就政协提案工作召开的协商办理座谈会上,与会委员围绕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各抒己见。
  “提案质量不高,要求承办单位高质量办理不可行。”委员们认为,高质量的提案是高质量办理的前提。对近年来逐年增加的提案数量,委员们的观点是,在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的同时,“适当控制数量”,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使提案真正发挥效用。
  今年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委员们就提案工作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昨天,提案办公室汇报了桂晓风等5位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提案工作的提案”、袁希钢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反映社情民意的提案”、何丕洁委员提出的“关于控制提案数量提高办理提案质量的提案”、黄志恭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处理老大难提案”等8件主办提案、1件会办提案的办理情况。
  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是委员提案的核心内容。提案办公室表示,根据提案委员会要求和多年来委员们的意见建议,他们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了提案办理工作。如,对提案办理有明确的答复标准;提案委员会下设专门小组跟踪检查提案办理情况;把编写重要提案摘报作为重点提案办理的一种方式,上报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将某些提案中的重要观点摘编成信息,通过政协信息上报等。今年,根据委员建议,在提案交办会上提出一项新要求,即承办单位对收到的提案进行综合分析后,提出部门办理的重点报送提案办公室,以此督促承办单位办好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