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完成治气工程1237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750台,持续推进钢铁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高效治理工程和制造业重点集群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完成治水工程430项,全面开展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六大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改造,扎实抓好太湖应急防控,累计打捞蓝藻21.2万吨。固废危废利用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危废焚烧处置能力达19.1万吨/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96件,关停、转型和提升沿江一公里内化工生产企业31家,建设沿岸五公里生态廊道。“十三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降幅超过17%、21%、26%、22%。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浓度40微克/立方米,下降14.9%,创有监测记录(2013年)以来最好水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80.3%,比上年提升13.5个百分点,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一,PM10、二氧化氮两项指标首次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国省考断面水质优III比例84.4%,较2015年提高42个百分点,达“十三五”以来最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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